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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“合作建别墅房”北京再起波澜

发布时间:2014-06-03 21:56:52   点击: A+

  快要被人遗忘的个人“合作建房”模式,因为前日一场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 点——还有人在通过这种方式与高房价抗争。7月11日,北京合作建房秘书长孙智群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北京合作建房正式开始。

  其实,早在2005年,全国就曾刮起一股自建房风,南京自建房是当时留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自建房组织之一。但是由于拿不到地,没有合适的组织,南京合作建房的声音越来越弱。不过,昨天南京自建房发起人邵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南京合作建房并没有消失,只是“暂时停滞”。

  拿地和法律主体不明确是两大难题

  2005年,邵角这个名字曾经搅动南京楼市。他是当年南京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人,也曾公布过三份南京房价成本,引起不少争议。

  用邵角的原话说,南京合作建房现在“暂时停滞”。即便这样,他也没有停止关注全国各地合作建房的进展。在他看来,南京合作建房一直没有进展一是主体不明,二是拿地困难。

  “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法律主体不明确。原来准备成立公司,可是公司不可以收集建房者的前期资金,这几年政策开放,或许可以私募基金方式募集基金。但是拿地同样是个难题。”邵角说,南京现在基本是通过挂牌拍卖的方式拿地,这就意味着要承担土地溢价的风险。

  比如自建房组织准备拿出8000万至1亿元拿地,但在拍卖时土地会溢价,“如果土地溢价到1.1亿元,那么就要和其他成员商量,可是在招投拍时,往往要在几分钟内作出决策,时间太短,根本来不及。而对开发商来说,这是一个公司行为,只要在心理价位内,都可以承受,而且可以很快做决定,就这一点,我们是竞争不过开发商的,可以说,合作建房和开发商是在不公平的环境下竞争。”

  全国目前只有温州做成了

  邵角告诉记者,外地其实也有成功的案例,那就是温州的“理想家苑”项目。

  “温州模式的主体是民间协会,协会是可以筹集资金的。其次,温州项目的地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,土地成本属于可控范围内。”邵角在谈到温州模式的成功经验时如此说道。

  据记者了解,温州的“理想家苑”项目是2006年底,由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法人代表、秘书长赵智强联合协会成员、社会白领等200多人共同建造。项目建设规模为7幢小高层及多层建筑,共计25000平方米,合256套。套型60—110平方米不等,房价比周边商品房低40%。由于这是新生事物,浙江省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从未经历过,故在立项审批环节受延宕,不过最终还是被认定合法合规。

  有了这次成功经验之后,赵智强打算将这一模式复制到北京,不过目前还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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